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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日期:2024-09-27点击数:

   

第一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人才培养职能

人才培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学校主要承担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任务,是桂林市小学教师培养基地、广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定向培养项目承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教师自治区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广西重点培育教师教育基地。

(二)科学研究职能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按照“教研结合”的思路,依托重点项目和优势学科团队,为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提供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科研服务。

(三)社会服务职能

学校以培养服务型人才为主,依托地方开展科学研究,突出科技转化能力,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地方教育发展。

(四)文化传承职能

学校凸显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地位,配合地方文化宣传,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为推动桂林特色旅游文化的传播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学校在党委的领导下,设置机构31个,包括: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统战)部、纪委(监察审计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武装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中心、科技服务管理中心、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会、校团委、继续教育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经济管理系、中文系、外语与旅游系、数学与计算机技术系、物理与工程技术系、化学与药学系、美术系、音乐系、教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体育教学部。

第二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学校2023年度收入总50,229.74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69,694.34万元相比,减少19,464.6万元,下降27.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95.8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30,573.3万元,减少5,777.44万元,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环境影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27,500万元,减少27,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该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9,363.9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11,048.51万元,减少1,684.59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环境影响,财政回拨事业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782.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431.97万元,增加350.46万元,增长8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校园服务收入有所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同比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287.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140.56万元,增加15,14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新校区建设专项债券资金。

(二)学校2023年度总支出50,229.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706.0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69,694.34万元,减少19,464.60万元,下降27.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9,242.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活动所需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35,370.50万元,增加3,871.90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部分上级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年结转结余,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

2、其他支出8,463.69万元,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临桂新校区建设,较2022年度决算数19,036.31万元,建少10,572.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同比无增减。

4、年末结转和结余2,523.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财政专项项目0万元,非财政专项项目2,523.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5,287.53万元,减少12,763.88万元,下降83.49%,主要原因是:加快结转项目的验收结算,历年结转结余逐步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28.2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29,140.86万元,减少2,912.57万元,下降9.99%其中:基本支出10,570.53万元,项目支出15,657.76万元。

学校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1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4%

(一)高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115.38万元,决算为26,22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4%,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学校运转类、专项类等各项教育支出。其中: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228.64万元,决算为10,57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教育支出。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4,886.74万元,决算为15,65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学校运转类、专项类等各项教育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0.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23.09万元,年初预算为8,92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绩效工资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39万元,年初预算为1,8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7.04万元,年初预算为1,4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68%,主要原因是:学生生活补助支出增大。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46369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19,036.31万元减少10,572.62万元,下降55.5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463.69万元。

学校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2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4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8%

1、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部用于学校临桂新校区建设。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2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该专项收入。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学校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2万元,比年初预算14.50万元减少12.88万元,下降88.83%,比上年决算数1.87万元,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学校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无增减。2023年,学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由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11.17%,比上年决算数1.87万元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以及学校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细化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据统计,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人次14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4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1.4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通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3年度39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8,968.7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校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9个,涉及财政资金 18,968.76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39个中2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79%9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3.08%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二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自评情况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分为98.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1403.2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4号)精神,以及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的规定,按要求组织完成各项学生资助项目的评审、审核、公示流程,并100%发放资助补助经费。2023年学校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18人,审核发放国家奖学金12人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374人次,发放国家助学金8020人次、发放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62人次。发放退役士兵助学金103人次,保证了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