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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之映像协会

来源: 日期:2025-11-01点击数:

 

现之映像协会是本校首个以电影为主题,以电影文化为核心、以电影学术交流与传播为手段、以提高学生艺术涵养为目的的学生文艺社团。致力于为全校电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社团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我们试图传播电影文化和电影精神,立志于用电影文化提升学生的精神层面,挖掘学生的内在人性潜能;亦可丰富和活跃学校文化生活和氛围,使热爱电影的学生们团结一致,交流学术,尽显风采。

一、协会简介

(一)成立时间:2021年9月,至今已有4年

(二)协会宗旨:传播电影文化和电影精神

(三)协会目标:发展成为提高学生艺术涵养的学生文艺社团

(四)协会机构:本协会下设的部门分别有:正副会长,外联部,策划 部,秘书部,宣传部,技术部

二、协会活动

(一)招新活动

招新活动丰富课外娱乐生活,展现影视文化,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为影视爱好者提供影视研究活动的平台,促进影视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为校园增添生气。

(二)动员大会

招新过后,本协会各成员聚在一起互相了解和认识,开展社团动员大会活动为同学们打造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并进一步让会员加深对社团的了解。

(三)“辉煌伟业,团结筑梦”国庆展播周

一年一度国庆期举办红色电影展播周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精神,凝聚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拓宽学生视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共建民族团结文明校园。

(四)“传承红色血脉,续写母校荣光”校庆展播周

桂林师范学院一年一度校庆期间举办电影展播周旨在通过放映一系列红色主题电影,让师生在光影中重温红色记忆,感受家国情怀,从而激发爱国情感,增强历史使命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五)“我型我秀,展青春风采”模仿秀大赛

一年一度或一学期举办一次的模仿秀大赛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水平和艺术修养,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富有青春活力的气氛。

(六)“文化润心,精神铸魂”主题知识竞赛

为助力在校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引领广大大学生群体聚焦社会动态、拓宽知识视野、实现自我充实与激励,广西高教学会图书馆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精心策划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此次活动搭建起广阔平台,让同学们得以尽情展示自我,充分彰显出当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一、总则

1.本社团的性质为:全校性社团,非盈利机构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桂林师范学院团委的管理并接受监督。

3.凡承认本章程,影视文化有兴趣者,在每学期年初招新时均可申请加入现之映像协会,会员入会必须填写现之映像协会登记表。

4.本章程自现之映像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

二、宗旨

1.传播影视文化,学习与交流影视技能,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活动。

2.提高会员的影视文化传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发展同学的兴趣和爱好。

三、社团介绍

现之映像协会以培养影视文化为主,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目的。并参加校、市的各项比赛。为了使同学们的能力得到更好的提升、协会将组织各种比赛,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随时了解协会的动向、监督协会的活动章程。

4.有权随时提出与协会有关及会长等的意见和建议。

5.接受影视放映实训的权利。

(二)义务

1.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工作、活动安排。

3.积极、高效的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与交流,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请假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4.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美好形象和声誉。

5.会员之间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良好关系。

6.会员训练时要自觉爱护协会公共财务维护场地为卫生。

五、社团规定

除遵循和享受以上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协会会员不得借以在社团活动为由、私自外出或逃课、发现后给予开除的处罚。

2.会员不得随意退会,有特殊情况者向会长说明。

六、章程修改

现之映像协会章程若有不当之处需要修改、需会长组织会员讨论通过后进行章程修改;或由多名会员提出,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章程的修改方案,但必须以桂林师范学院规为基础,出现矛盾者以桂林师范学院校规为准。

七、机构设置及职权

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产生方式

1.会长一名

2.副会长二名:

3.策划部部长一名

4.技术部部长二名

5.秘书部部长一名

6.宣传部部长一名

7.外联部部长一名

管理机构的职权

1、会长:负责协会内部的领导、协调、组织、制定协会工作计划与活动安排,确定内部人员的人事变动。有权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处理相关事宜。对外代表协会。

2、副会长:二名副会长负责日常公共管理,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管理记录工作和组织工作。若会长不在时、副会长要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起社长责任。

3.各部门部长负责各部门日常管理,带领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内容

4.会长、副会长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并做好协会各项工作、经常关注协会相关的活动、比赛情况、并组织安排社员积极参与。并与其他社团会长多进行交流并学习管理经验,不定期与其他社团进行联谊。定期递交社团总结以及工作计划、以便校方及时了解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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