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现有在校成员23人,协会主要任务就是承担起解说任务,我们会请指导老师进行解说员的培训,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与学习的平台,解说员通过系统化的校史学习和讲解实践,将学校的历史脉络、重要事件、杰出人物等以生动的方式传递给参观者,使校史从静态的展陈转化为动态的文化传播。校史馆是学校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解说队员承担着接待领导、校友、合作单位等任务,通过专业讲解展现学校的办学成果与特色。在解说任务时有机会接触到社会各界领导可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协会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为核心目标,通过挖掘桂师革命历史、宣传英雄事迹,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记录过去,更在于激励当下与指引未来,使校史成为连接师生情感、凝聚校园精神的重要纽带。
一、协会简介
(一)成立时间:2018年
(二)协会宗旨:守护校史记忆,传承校园精神
(三)协会目标:作为学校对外交流的窗口,向访客(如兄弟院校、合作单位)展示学校办学成果和文化底蕴,提升学校的对外形象与影响力。
(四)协会机构:本协会下设的部门分别有:正副会长,财务部,策划部,宣传部。
二、协会活动
常规活动
(一)招新活动
每一届新生到来之际,我们协会都会开展招新活动。基于协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实行长期招新的方式,让大家可以充分了解我们协会后再进入我们协会。
(二)动员大会
招新过后,本协会各成员聚在一起互相了解和认识,老会员会给大家详细介绍本协会的概况、活动、文化等信息,共同为协会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社团活动
(一)新生入学解说教育活动
为了帮助新生快速了解学校的办学历程、关键成就与校园精神,建立对学校的初步认知与归属感,协会每学年都承担起新生入学解说教育活动,通过协会解说员的专业解说和互动,引导新生感受学校的优良传统,激发新生对大学生活的期待与责任感,让校史馆成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阵地,推动校史文化在新生群体中的初步传播。
(二)校史知识答题活动
协会每年都举办校史知识答题活动,通过题目覆盖学校创办历程、标志性事件、知名校友、校训内涵等核心内容,帮助参与学生系统梳理校史知识,强化对校园精神与文化底蕴的理解和记忆。通过直观的感受学校的发展脉络与奋斗精神,进而提升对学校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认同感。
(三)日常解说活动
协会解说队员承担着接待领导、校友、合作单位等任务,通过专业讲解展现学校的办学成果与和文化底蕴,提升学校的对外形象与影响力。
三、获奖情况
区级:以协会为基础组织“薪艺相传”团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年“践行杯”广西赛区选拔赛荣获区级金奖。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章程
一、总则
1.本社团的性质为:全校性社团,非盈利机构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桂林师范学院团委的管理并接受监督。
3.凡承认本章程,对解说感兴趣者,在每学期年初招新时均可填写社团入会申请表
4.本章程自红色文化传承协会成立之日起实施。
二、宗旨
1.传承校园文化,挖掘校史,将校史资源转化为育人素材,通过多元形式传递给师生与校友。
2.提高解说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发展同学的兴趣和爱好。
三、社团介绍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为核心目标,通过挖掘桂师革命历史、宣传英雄事迹,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校史馆作为学校历史与文化的浓缩载体,承载着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历程和精神内核。解说员通过系统化的校史学习和讲解实践,将学校的历史脉络、重要事件、杰出人物等以生动的方式传递给参观者,使校史从静态的展陈转化为动态的文化传播。校史馆是学校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解说队员承担着接待领导、校友、合作单位等任务,通过专业讲解展现学校的办学成果与特色。红色文化传承协会(校史馆解说队)的初心在于通过文化传播、育人实践与社会服务,实现学校历史资源的活化利用。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记录过去,更在于激励当下与指引未来,使校史成为连接师生情感、凝聚校园精神的重要纽带。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随时了解协会的动向、监督协会的活动章程。
4.有权随时提出与协会有关及会长等的意见和建议。
5.接受解说员培训的权利。
(二)义务
1.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工作、活动安排。
3.积极、高效的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与交流,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请假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4.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美好形象和声誉。
5.会员之间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良好关系。
6.会员训练时要自觉爱护协会公共财务维护场地卫生。
七、社团规定
除遵循和享受以上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协会会员不得借以在社团活动为由、私自外出或逃课、发现后给予开除的处罚。
2.会员不得随意退会,有特殊情况者向会长说明。
八、章程修改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章程若有不当之处需要修改、需会长组织会员讨论通过后进行章程修改;或由多名会员提出,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确定章程的修改方案,但必须以桂林师范学院校规为基础,出现矛盾者以桂林师范学院校规为准。
九、机构设置及职权:
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产生方式
1.会长一名
2.副会长二名:
3.记录人员两名:招新结束后,由会长、副会长商议决定。
4.组织人员两名:招新结束后,由会长、副会长商议决定。
管理机构的职权
1、会长:负责协会内部的领导、协调、组织、制定协会工作计划与活动安排,确定内部人员的人事变动。有权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处理相关事宜。对外代表协会。
2、副会长:二名副会长负责日常公共管理,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管理记录工作和组织工作。若会长不在时、副会长要对社团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起会长责任。
3、记录人员:负责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员每次的出勤情况,记录每次活动情况、并在大型活动完成后,及时将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与会长。并且每月进行一次会议总结。
4、组织人员: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开展各项社团活动的宣传及组织、以及社团招新活动的安排和人员调动。并定期向会长及副会长做工作汇报。
5、会长、副会长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并做好协会各项工作、经常关注协会相关的活动、比赛情况、并组织安排社员积极参与。并与其他社团会长多进行交流并学习管理经验,不定期与其他社团进行联谊。定期递交社团总结以及工作计划、以便校方及时了解社团近况。
十、规划书: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活动历史
红色文化传承协会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解说员,在任务安排方面会给予每个解说员平等的锻炼机会,培养他们的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发展目标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一支兼具校史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的核心团队,加强与学校各个社团、各学校院系的沟通合作,确保服务与工作质量持续优化。
发展措施
(一)常规活动
1.协会每周进行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安排协商协会下周工作安排及训练内容。
2.开展社团指导老师的相关讲座,丰富学校的校园文化生活,激发成员们对解说更深的兴趣。
3.协会内部每周五下午3:00开始进行解说员培训,锻炼与培养解说员的专业能力,不能参与培训的队员要提前向会长和副会长进行请假并说明理由。
(二)特色活动
1、每学年举办校史知识活动,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认同感。
2、开展新生入学教育解说活动,激发新生对大学生活的期待与责任感,让校史馆成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阵地,推动校史文化在新生群体中的初步传播。
3、加强与其他协会的联系和合作,共同举办活动,促进社团之间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