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山茶社是我校文化体育类社团,目前在校会员172人。自2022年3月成立以来,始终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自信为己任,践行“精行俭德”的茶人精神,为茶文化爱好者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学习的平台。
社团以茶艺为载体,通过习茶培训、茶会、文化展示等多种形式,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茶文化内涵,提升审美情趣与综合素养。品牌活动如“国际茶日·小满茶会”“中华传统茶文化体验活动”“当代调饮茶奇妙体验”等,既传承古典雅韵,又融合现代创意,广受师生欢迎。同时,我社团与学校里的相关社团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友谊,曾与湖畔文学社,锦朔汉研社举办了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我们注重培养成员的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致力于营造一个温暖、开放、包容的社团氛围。
一、社团简介
(一)成立时间:2022年3月,至今已有3年。
(二)社团宗旨: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自信。搭建平台,践行“精行俭德”的茶人品质。
(三)社团目标:发展成为师专最有影响力的社团
(四)社团机构:秘书部,外联部,组织部,实践部,宣传部。每个社团履行不同的职责,更好的管理社团内的事务,有序地进行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社团活动
见山茶社活动的主要活动形式有社团习茶培训、茶会、茶文化展示和推广宣传、线上“云”课堂和“云”茶会等。
常规活动:
(一)招新暨动员大会
弘扬中华茶文化精髓的精神,为大一新生供应一个业余爱好的平台。借此机会吸纳一批鲜美的血液,为本社团新学年策划精品活动招募更多人才。
(二)“以茶会友”见面交流会
社团理事和会员见面交流,在见面会中相互分享自己对茶文化的认识,增加成员之间的交流。
品牌活动:
(一)国际茶日·小满茶会
老师带领大家学习生活茶艺泡茶的学习;对生活茶艺的泡茶方法进行交流练习(自由泡茶、品茶、交流心得、解决疑难);制作节气香包。
(二)中华传统茶文化体验活动
欣赏和体验各朝代茶艺茶道,品茶交流,分享中国古典书籍,感受中国古典文化的风雅,陶冶情操,推广茶文化,弘扬和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三)当代调饮茶的奇妙体验
当代流行的调饮方式融合于茶的品饮,与时俱进,提倡创新创意,体验茶文化、茶品饮的推广,探寻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思路。
桂林师范学院见山茶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桂林师范学院见山茶社章程,简称“见山”茶社。类别:文化体育类。
第二条 宗旨:“见山茶社”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自信为宗旨,搭建平台,践行“精行俭德”的茶人品质。
第三条 本社在系分团委领导的指导下,依据《桂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学校的校纪校规,在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条 本社的中心任务是: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凝聚青年学生,围绕全面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为推进高校素质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积极组织和开展与茶文化有关的活动。
(三)代表社团成员的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成员权利。
(四)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成员的资格、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本社实行团体成员制,凡在见山茶社注册登记的在校学生均为本社成员。
第七条 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参与本社重大事务讨论与决策。
(四)有权要求本社维护其合法权益,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五)有权推荐本社优秀成员担任本社管理职务。
第八条 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桂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二)遵守本社章程,认真执行本社的各项决议,服从本社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本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社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一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桂林师范学院团委和学生会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工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桂林师范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5.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
6.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三条 社团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秘书部和实践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部
1.负责组织社团成员进行三会一课或相关政治理论教育的学习,协助指导老师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的开展。
2.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5.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6.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7.负责社团日常值班的安排。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二) 外联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4.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三) 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线上媒体平台的运营以及必要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四)秘书部
1.本着“财帐分开”原则使财务管理公开、公正、合理。
2.管理社团日常经费、办公室用品费用的支出,以及各部门活动经费报销。
3.定期公开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
4.监管本社团的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促进本社团财务的透明与公开化。
5.各部门的财务行为,引导各部门在经费方面遵循自主原则。
6.定期收集整理各部门的财务报表,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活动经费与帐目。
7.每次开完会议对会议进行总结,归纳和整理。
8.负责会议和社团活动的接待和签到。
9.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定期进行工作材料的整理、归档。
(五)实践部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实践活动,负责本社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经常与各社保持联系,学习和借鉴他人经验,将活动制度化。
4.负责组织本社团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成员,及时表彰。
第四章 社团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十七条 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十七条 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八条 社团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十九条 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二十条 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明晰登记资金来源、去向,并备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财务部长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3.定期向社团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4.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5.社团全体成员应积极主动配合财务部人员的工作。
6.财务人员应以公正,严明的态度,认真,细心的做好日常的工作,及时地、真实地做好每一笔帐目。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凭据作帐,记帐是用黑色钢笔,不能有错,有错用红色笔把整条记录划掉,不能用涂改液,务求社团帐目清晰无误。
第五章 社团活动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
1.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社团部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2.注册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3.组织开展茶文化有关的线上线下活动。
本社团创办一个自己的新媒体平台,以便工作需要。
第二十二条 社团的管理制度
1.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
2.档案制度:常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3.财务制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社团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各部长组织成员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
4.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变更、终止。
5.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变更,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
(1)社团名称发生变化;
(2)社长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
(3)社员人数发生大于等于10人的变化;
(4)社团常规活动内容发生变化;
(5)社团章程发生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社团成立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学校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