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定期开展学校法律援助咨询日服务的通知》,将于11月13日开展法律咨询日工作。
一、咨询时间:11月13日下午15:00—17:00
二、咨询地点:法律援助工作室(行政办公楼602)
三、接待人员:学校法务
请来访单位或个人提前登录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部门网站http://dbxb.glnc.edu.cn/index.htm,并于该网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预约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至邮箱flyz@mail.glnc.edu.cn。需提交书面材料的,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68715333。为保证咨询工作的效率,请来访师生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到访。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