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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周法律援助咨询日服务通知

来源:党办(校办) 日期:2024-10-24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定期开展学校法律援助咨询日服务的通知》的规定,将于10月31日开展法律咨询日工作。

一、咨询时间:10月31日下午15:00—17:00

二、咨询地点:行政办公楼法律援助工作室602接待室

三、接待人员:学校法务

请来访单位或个人提前登录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部门网站http://dbxb.glnc.edu.cn/index.htm并于该网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预约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至邮箱并提前一周发送至flyz@mail.glnc.edu.cn。需提交书面材料的,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转呈负责咨询的法务工作人员。为保证咨询工作的效率,请来访师生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到访。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