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荣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授予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和《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近年来,我校大力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推动学校节能事业发展,服务学校内涵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内容涵盖学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附加评价等八个方面40项评价指标。后勤管理处及相关部门根据创建评价标准,逐条细化、规范相关创建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对照指标积极开展查缺补漏,完善和优化学校节能设施,组织专人逐项整理完善申报材料,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学校创建工作先后通过了桂林市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国家部委的评价验收。
学校将以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在“十四五”期间加大校园节能技改、能耗数据分析、节能宣传教育及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力度,努力降低校园能源消费,深入构建节约、绿色、低碳、生态型校园,践行绿色教育发展理念,建设美好校园。